各 系:
为贯彻《山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第十三条第三款“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”的精神,现定于2016年4月组织一次普通话测试,请各系组织测试报名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1、测试对象:以2015级高职学生为主,以往测试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等次的在校生也可报名测试,本次限报800人。
2、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规定,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5元,以系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,并将财务处开具的收据交教务处。
3、各系整理报名名单后,务必于3月18日上午10: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,过期后系统自动关闭。报名结束后需导出报名数据,与缴费及报名名单核对,确保无误。
4、请各系将参加测试学生的照片按报名表顺序排好(20人一组)备用。
5、具体测试时间、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。
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